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西部网讯(记者 孙雪姣)记者今天(1月12日)从陕西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过去一年,陕西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突破12万套,宝地、咸阳、延安、安康等地限价商品房开始启动,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7.77平方米。
新建三类保障性住房12万余套 4地市启动限价商品房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陕西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其中,建设廉租房5.53万套、经济适用房6.6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3030套;同时,城市棚户区改造7.24万户、工矿棚户区改造4482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6.71万户,竣工6.25万户,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94.46亿元。
2010年,在全省目标任务重、自然灾害多的情况下,陕西各地市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西安、汉中、安康等地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进展顺利,西安、商洛、杨凌等地在公共租赁房建设步伐较快,宝鸡、咸阳、延安、安康等地限价商品房开始启动,西安、铜川棚户区改造进程较快,走在全省前列。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全省通贷 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
早在2010年8月份,陕西省政府就与各市签订了《2010年——2012年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此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及时下拨了中央下达我省各类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20.46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66亿元;下达了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9.65亿元,农村危房改造1.615亿元。
同时,到2010年,陕西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突破663亿元,覆盖面达到86.4%。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现了全省通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启动,已发放贷款8.9亿元。
“4+1”住房供应体系形成 城镇人居住房面积28.9平米
“十一五”期间,陕西初步形成了由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等4类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组成的“4+1”住房供应体系,覆盖了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保障性住房解决了4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住房公积金为22.97万名职工发放贷款211.1亿元。
到“十一五”末,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长到28.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到27.77平方米,过去5年分别增长4.4平方米和8.4平方米。